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四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全国人大再次启动修宪程序,通过了第五次修正案,共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具体修改要点如下。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二)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三)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四)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五)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六)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八)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九)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
(十)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十一)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十二)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
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2018年3月11日下午3时52分。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
—·修正原则
作为国之根本、法之源泉,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深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宪法修改要遵循四个原则:
——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先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经党中央全会审议和通过;再依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宙议和通过。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
——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二·修改要点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二)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三)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四)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五)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六)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
(八)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九)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
(十)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十一)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十二)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分内容来源于人民网)
三·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局势正遭遇百年未遇的大变局。中国的探索和成就,正在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俄新社评论称,中国此次修改宪法正值改革开放迎来40周年之际,40年来国际形势风云变化,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体系正经历危机,此次修宪预示着中国将继续奋力把自己建为世界强国。这是尊崇宪法地位、增强宪法意识的过程——以宪法修改为契机,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汇聚磅礴伟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保障,汇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