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山西传媒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山传党发〔2020〕82号)要求,经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党总支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孔维康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来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地点:勤学楼3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