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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班会 | 20级广告二班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

  • 时间:2020-12-16
  • 2020年12月16日上午,20级广告二班全体同学在教学楼二号楼406进行了一次班会,班会主题为诚信考试。



    会议开始,王艳琴老师向我们重申了作为文创学院学生的礼仪问题,之后向我们介绍了有关考试方面的问题,包括考试时间、补考事宜和相关注意事项。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诚信问题,学生手册第十四条明文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校《考场规则》,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组织或利用网络通讯工具等获取与考试相关信息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以及通讯设备等参加考试的;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三)携带 翻看或抄装书本、笔记、资料、小抄;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在课桌上或其他地方抄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互相传递纸条或以某种方式示分;意核对答案;考试中交头接耳或擅自传递考试用品,经提醒不改正者,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

    (四)其他作弊行为者,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察看处分。

    (五) 对不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者,视情节节给予警告直至留校。

    (六)学生在校累计两次以(含两次)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留校察看上分;学生在校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作为一名大学生,诚信是我们的底线,我们每个人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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